越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覆膜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0084-1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签订地点:系统线上签约(越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时间:2024年10月12日采购人(甲方):越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地址:越西县越城镇西苑路18号供应商(乙方):四川星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10层1002号-第1页-单价(元):881,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881,000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越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覆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品目编码C07990000品目名称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采购标的越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覆膜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全部内容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壹仟元整(¥881,00000)二、服务要求1、做好越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及边坡四周的覆膜工作,主要包括平整场地、垃圾堆体整形、覆膜以及修复原有土工布等,有效解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雨水渗入、异味散发等问题。2、做好填埋区临时作业道路、填埋库区边坡护坡、作业平台等管理。3、做好填埋场生产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防汛、消防、用电、人员设备安全管理等。4、成交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服务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做调整):土工膜(厚度≥15mm,数量≥32000m2);焊接胶条(长度≥400m);块石(粒径:20cm-40cm,总重量≥700吨);钢条(宽4cm,厚3mm,长度≥800m);膨胀螺丝:(长度8mm,数量≥3200个);土工布(≥400g/m3,铺设面积≥4000m2)等。5、配置完成本项目服务期间所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压实机等,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352,400002024-10-16四川星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2528,600002024-11-12四川星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服务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方法: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成交人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第2页-2、甲方对乙方的整个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指导。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并及时向乙方通报,以便乙方及时整改。3、对乙方的服务过程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督促乙方提高服务质量。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相关工作经费,因资金不到位导致活动开展受到影响及其他责任由甲方负责。4、如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未按时启动方案约定的工作任务,乙方应按照该阶段运行款每日万分之一交纳违约金。甲方可收回所支付的未执行的工作经费,并有权解除本协议。5、如因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违约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经甲方按照“服务具体量化指标”年度考核任务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须退还场地以及物资清单上的相关物品,遗失、损坏的须折价赔偿(物品正常损耗与不可抗力除外),退还甲方未完成的服务项目的相关工作经费。6、乙方以自身名义对外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9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结果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诉讼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电子公章后生效。-第3页-甲方:越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潘老师地址:越西县越城镇西苑路18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024年10月12日乙方:四川星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余世康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10层1002号开户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账号:2030638067000121签订时间:2024年10月12日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内容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1份,为电子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可在一体化平台下载打印,甲方需向同级财政部门交1份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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